2022年10月13日,东非五国(布隆迪、肯尼亚、卢旺达、坦桑尼亚、乌干达)联合通报了1项食用芝麻油相关措施。该措施规定了从芝麻籽中提取的供人类食用的初榨和精制芝麻油的要求、取样和试验方法

具体信息如下:

通报成员

布隆迪、肯尼亚、卢旺达、

坦桑尼亚、乌干达

通报号

G/TBT/N/BDI/269

G/TBT/N/KEN/1298

G/TBT/N/RWA/704

G/TBT/N/TZA/823

G/TBT/N/UGA/1678

涉及领域

食用芝麻油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评议截止日期

2022年11月9日

通报文件链接

通报单      全文文件

评议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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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措施如对我国相关产品出口造成技术壁垒,请参照上表中给出的“评议格式模板”,将评议意见电子版发送至邮 TBT@ sam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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