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6日,越南通报了1项电子烟和加热烟草制品相关措施,通报号为G/TBT/N/VNM/373/Add.1。该措施将电子烟和加热烟草制品添加到关于详细说明组织和指导实施《对外贸易管理法》的若干条款和措施的法令附录1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清单中,取代了2018年5月15日发布的第69/2018/ND-CP号法令。
通报成员 通报号 G/TBT/N/VNM/373/Add.1 涉及领域 电子烟和加热烟草制品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待定 评议截止日期 通报文件链接 评议格式模板 说明:本文版权归“技贸措施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所有;如需转发,请与我们联系,010-82261042。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