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案》(以下简称《法案》)2023年8月17日起正式生效,规定最迟自2025年2月18日起,在欧盟市场销售的动力电池需提供碳足迹声明,我国动力电池出口面临“门槛”。此外,我国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优势行业也将受到欧洲碳排放壁垒设置的影响。
在业内人士看来,我国新能源供应链完善且市占率较高,包括碳足迹、碳排放要求在内的绿色贸易壁垒,成为新能源行业、企业积极应对的新课题。
电池碳排放边界不同
“《法案》规定从原料到产品报废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由于缺乏上游企业数据,我国储能企业暂时无法按要求完成报告。”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理事长舒印彪近日公开表示,我国电池出口企业面临绿色贸易壁垒下的碳足迹核算认证难题,这体现在我国碳排放核算边界与欧盟的规定有所不同,造成企业无法获得欧盟要求的部分供应商的详细数据。“我国碳市场主要要求在企业法人边界内通过识别碳足迹来识别排放设施,而欧盟要求填报前端原料的含碳排放,也就是要求提供电池供应链各环节的碳排放数据。”
目前,我国数据支撑体系和基础数据库正在创建中,导致电池产品的碳排放量被高估。“我国碳排放量实际上没有那么大,但在欧盟的数据库中,有的产品高出一倍以上。比如,欧盟的数据库记录了我国电网碳排放因子是每度电1155克,比2022年我国平均碳排放因子570克高出一倍,但全国平均电网排放因子还没有做到按区域、按分时反映清洁能源利用的情况。”舒印彪直言。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电池等新能源出口企业需要强制性披露产品生产全过程的碳排放信息,可能导致企业的技术机密外泄。业内专家认为,针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我国需加快构建新型储能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建立碳足迹基础数据库,加强双边多边能源国际合作,与主要贸易伙伴建立碳足迹检测认证机构,资质互认机制,促进电力绿色价值国际互认。
“碳足迹并非《法案》唯一新提出的要求,但与其他新要求相比,这是一项迫切、陌生而且充满不确定性的工作。面对技术要求,企业需要在短时间内迅速完善对规则的认知、理解核算内容及方法,并带领供应链共同执行。”一位碳排放研究资深专家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其调研了多个国内动力电池生产厂商,普遍反馈电池碳足迹报告承压较大,一是时间要求紧迫;二是开展相关工作的经验较少,供应链的数据底子较薄;三是部分厂商的试算结果显示,国内生产的动力电池碳足迹偏高。
新能源产品市场主要在国内
不止电池行业,我国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优势行业均受碳排放影响。例如,法国已要求在100kW的光伏项目招标中把碳排放纳入打分;意大利电力公司在招标过程中要求对风机产品碳排放打分;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去年10月进入过渡期,过渡期至2025年底,2026年正式要求缴纳费用,并在2034年之前全面实施。
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副教授、可持续交通创新中心研究员张娜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碳足迹似乎成为欧美为我国新能源产品设置壁垒的手段。“他们担心中国的新能源科技和产品迅速发展和倾销,这种国际竞争若不加以抑制,将会摧毁相关国家自身的相关产业。”
事实上,我国新能源产品市场主要在国内,并非海外,更不在欧美。当前,我国新能源产品国内市场销售占比分别为:风电产品90%,光伏产品60%,电动汽车87%,其中风电产品已基本退出美国市场,欧洲市场占比不到10%。
张娜分析,在产能方面,目前欧美在光伏领域约占5%,基本被淘汰出局;风电领域尚有一定竞争力,但正面临连续亏损;在电动汽车领域,欧美存在一定差异,欧洲正奋力追赶,美国传统车企转型困难,被淘汰的可能性较大。“西方强调碳足迹的行为,其实是对中国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恐惧。”
今年以来,美国频繁提出我国新能源产能过剩,认为中国的出口战略对太阳能、电动汽车和锂离子电池等行业的全球供应链形成和稳定带来威胁。对此,张娜表示,从世界应对气候变化和大力推进能源转型的角度看,对新能源科技和产品的需求方兴未艾,其实并不存在产能过剩问题。“中国的新能源产品在全球市场具有显著的技术、成本等竞争优势,欧美不顾事实大肆宣扬倾销欧美市场,其根本目的是抑制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