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国与柬埔寨签署自贸协定,加快与挪威等国的自贸协定谈判进程,并积极参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一系列动作表明,我国正在加速通过自贸协定的方式拓展国际合作新空间。

“在全球多边贸易体制面临严峻挑战,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区域化、本土化双重驱动下,区域经贸协定成为各国参与全球治理、推动经贸合作的一个重要选项。”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分析称。

在紧锣密鼓多轮谈判后,我国与柬埔寨最终在本月12日通过视频正式签订了双边自贸协定。在协定中,我国给予柬方货物贸易零关税税目比例达97.53%,柬方给予中方90%税目零关税,这是双方迄今所有自贸协定谈判中的最高水平。

商务部国际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中柬自贸协定仅用7个月就结束了谈判,协议中货物贸易自由化和服务市场准入都达到目前自贸协定的最高缔约水平。

此外,我国与挪威的自贸协定近日举行首席谈判代表视频会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举行第8次部长级会议,双边和区域间自贸协定的谈判步伐正在加快。

面对目前产业链供应链区域化、本土化新趋势,我国应该进一步推进区域合作,加强同东北亚、东南亚的合作,推进RCEP、中日韩自贸区的进程,为疫情后有效应对单边主义、民族主义、贸易保护主义等提供条件。”迟福林表示。

记者梳理发现,截至目前我国已与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8个自贸协定,正在与挪威、以色列、斯里兰卡、巴拿马、巴基斯坦等6个国家进行谈判,还正在研究与巴布亚新几内亚、哥伦比亚等国商签自贸协定的可行性。

“我国应显著提升区域自贸协定对贸易的实际带动作用,提升区域自贸协定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争取到2025年,我国与已签署区域自贸协定对象国间的贸易额占贸易总额的比重,由2019年的35.2%提升至50%以上。”迟福林表示。

商务部数据显示,2020年1至5月,我国与自贸伙伴进出口额实现逆势增长,高于同期总体外贸进出口增长率约4.8个百分点,体现了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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