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坦桑尼亚通报了5项油漆和清漆相关措施,通报信息如下:
上述措施主要规定了双组分环氧磷酸锌可焊底漆、水基底漆、冷用黑色沥青涂料、蚀刻底漆(单包和双包)以及双组分环氧底漆的一般要求、取样和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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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如下:
通报成员 | |
通报号 | G/TBT/N/TZA/595~599 |
涉及领域 | 油漆和清漆 ICS:87.040 |
拟批准日期 | 2021年6月 |
拟生效日期 | 待定 |
评议截止日期 | 2021年7月9日 |
通报文件链接 | |
评议格式模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