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

2021年1月26日,欧盟通报了1项关于电池和废电池措施──“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电池和废电池的法规提案,废除指令2006/66/EC并修订法规(EU)2019/1020(COM(2020)798)”(通报号为:G/TBT/N/EU/775),该规范涉及电池在联合市场投放的可持续性、安全性、标签和信息要求,以及对经济经营者的尽职调查要求和废电池的报废处理要求。产品要求具体涉及:限制的有害物质(电池)、报告、标签,后续立法规定,最大程度的在生命周期的碳足迹(电动汽车和工业电池),最低级别的回收钴、铅、锂和镍(汽车、电动汽车和工业电池),性能和耐久性(便携式、电动汽车和工业电池)、可移动性和可替换性(便携式电池),安全性(固定电池储能系统),标签(所有电池),健康状态和预期寿命的信息(电动汽车和工业电池),以及电池证书(电动汽车和工业电池)。请按照下表中给出的“评议格式模板”将评议意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tbt@ncse.ac.cn


具体信息如下:

通报成员

欧盟

通报号

G/TBT/N/EU/775

涉及领域

电池和废电池

ICS:13.030,29.220

拟批准日期

洲议会和理事会预计在2021年或2022年通过

拟生效日期

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20天

评议截止日期

2021年4月26日

通报文件链接

通报单   

全文文件1  全文文件2

评议格式模板

点击此处下载

信息来源:WTO 官网



主办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

运营单位:北京中标赛宇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