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0日,美国通报了1项关于可再生燃料措施──“延长2019年和2020年可再生燃料标准的有效期限,并证明参与报告截止日期”(通报号为:G/TBT/N/USA/1693),该规范提出了修改可再生燃料标准(RFS)下的某些有效日期。首先,EPA提议延长2019年RFS有效截止日期,以及小型炼油厂提交2019年鉴证参与报告的相关截止日期,新的截止日期分别为2021年11月30日和2022年6月1日;另外,环境保护局建议延长2020年RFS合规期限,以及义务方、可再生燃料生产商和进口商以及持有RIN的其他方提交2020年执行鉴证参与报告的相关期限,新的截止日期分别为2022年1月31日和2022年6月1日。请按照下表中给出的“评议格式模板”,将评议意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tbt@ncse.ac.cn


具体信息如下:

通报成员

美国

通报号

G/TBT/N/USA/1693

涉及领域

可再生燃料
ICS:13.020,75.160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评议截止日期

2021年3月11日

通报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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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WTO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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