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30日,越南通报了1项机动车、挂车和半挂车相关措施,通报号为G/TBT/N/VNM/317。该措施规定了用于道路交通的机动车、挂车和半挂车的试验方法、技术安全和环保要求,适用于参与道路交通的机动车、挂车和半挂车的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检验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具体信息如下:

通报成员

越南

通报号

G/TBT/N/VNM/317

涉及领域

机动车、挂车和半挂车

拟批准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拟生效日期

自通过之日起45天

评议截止日期

2024年11月9日

通报文件链接

通报单     全文文件   

评议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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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措施如对我国相关产品出口造成技术壁垒,请参照上表中给出的“评议格式模板”,将评议意见电子版发送至邮 TBT@ sam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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