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0日,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通报了1项汽车发动机机油相关措施,通报号为G/TBT/N/TTO/144。该措施规定了汽车发动机机油的强制性要求,适用于使用压缩天然气(含汽油或柴油)的汽油车、柴油车、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双燃料车中使用的汽车发动机油

具体信息如下:

通报成员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通报号

G/TBT/N/TTO/144

涉及领域

汽车发动机机油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评议截止日期

2024年9月24日

通报文件链接

通报单     全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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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措施如对我国相关产品出口造成技术壁垒,请参照上表中给出的“评议格式模板”,将评议意见电子版发送至邮 TBT@ sam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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