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6日,加拿大通报了1项便携式电加热器相关措施,通报号为G/TBT/N/CAN/716。该措施要求所有便携式电加热器必须符合CSA C22.2 NO.46-13(R2018)”便携式电加热器“或CAN/CSA E60335-2-30:13(R2018年)“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第2-30部分: 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或由加拿大卫生部确定的等效性标准所规定的标准和测试要求。


具体信息如下:


通报成员

加拿大

通报号

G/TBT/N/CAN/716

涉及领域

便携式电加热器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评议截止日期

2024年5月19日

通报文件链接

通报单     全文文件

评议格式模板

点击此处下载

上述措施如对我国相关产品出口造成技术壁垒,请参照上表中给出的“评议格式模板”,将评议意见电子版发送至邮 TBT@ samr.gov.cn




说明:本文版权归“TBTSPS技贸观察”微信公众号所有;如需转发,请与我们联系,010-82261042。




“技贸观察”公众号每日会根据WTO相关成员通报情况,筛选出与我国出口贸易相关且具有评议价值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提起各方注意,并欢迎提出评议意见。



主办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

运营单位:北京中标赛宇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