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ASTM F833-19机械要求;或
2.至少符合以下一项:
邻苯二甲酸盐要求:
新增邻苯二甲酸盐要求。卧式或坐式婴儿车的乙烯基部件应符合邻苯二甲酸酯法规(SOR/2016-188)的要求,并有以下限制:
此外,可放入4岁以下儿童口腔的任何部件也应符合以下要求:
标签要求:
未提及具体修订,加拿大卫生部建议与ASTM F833-19或ISO 31110:2020保持一致。应保持所有信息和警语的官方语言要求(英语和法语)。
注:
·ASTM F833-19卧式和坐式手推车标准消费品安全性能规范
·ISO 31110:2020轮式儿童乘用车-坐式与卧式推车-要求和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