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1日,瑞士通报了能源效益条例》修订案。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附件1.3(滚筒式烘干机)、1.18(局部空间加热器)、1.23(移动电话、无绳电话和平板电脑)、2.1(待机)和2.6(通风机)中的能效要求与欧盟法律相适应;
——附录1.1(制冷设备)、1.2(洗衣机)、1.5(洗碗机)、1.12(显示器)和1.21(具有直销功能的制冷设备)中的材料回收和再循环要求与欧盟法律相适应;
——附录2.4中先前偏离欧盟法律的对机顶盒的要求被废除(机顶盒继续由附录2.1涵盖)。
该修订案将于2025年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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