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21/51,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U)2015/2283,就新型食品反式白藜芦醇的使用条件修订(EU)2017/2470实施细则附件。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根据第( EU )2015 / 2283号法规第6条的规定,并包含在实施细则(EU)2017/2470中,涉及反式白藜芦醇在欧盟授权新型食品清单中的条目应按照本法规附件中的规定进行修改。
2.第1款中提及的清单中的条目应包括本法规附件中规定的使用条件和标签要求。
本法规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20天生效。
附件:
实施细则(EU)2017/2470附件表1(授权新型食品)中的“反式白藜芦醇”条目由以下内容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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