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至27日,WTO贸易便利化委员会举行2021年第一次会议,讨论的中心仍然是疫情。委员会分享了公共和私营部门在促进与疫情相关的药品和医疗设备贸易方面的经验。
欧盟建议,呼吁世贸组织秘书处编写一份摘要文件,包括成员和观察员向委员会提供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办法。这份摘要将有助于确定成员和企业在疫情期间进行进出口贸易时遭遇的困难和挑战,以及成员和企业为此作出的具体变革。十多名成员对这一倡议表示支持。另有一些成员表达了对重复进行世界海关组织的工作以及将上述摘要作为根本方针的担心。斯里兰卡海关司司长向世贸组织成员做了演讲,介绍了斯里兰卡采取的举措和临时机制,确保疫情期间基本医疗用品和其他商品流通顺畅。他指出,目前最重要的是疫苗的进口管理。全球贸易便利化联盟还介绍了与美国-东盟商业理事会合作的工作,旨在分享有关疫苗运输和清理以及标记潜在问题方面积累的经验。世贸组织秘书处对成员批准和实施的《贸易便利化协定》(TFA)进行了更新。上次会议后,英国于今年1月1日交存了一份继续接受的文书。2017年2月,《贸易便利化协定》在超过三分之二的成员国接受该协定后生效;目前,153个世贸组织成员已签署《贸易便利化协定》。秘书处表示,目前所有WTO成员国履行TFA承诺的比例略低于70%;对于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来说,这个比例刚刚超过60%。秘书处注意到,84%的最不发达国家(26个成员国)履行了2020年2月22日通报B类承诺的确定日期,9个最不发达国家要求延期;其中4个最不发达国家已经通报了日期,其余5个国家已被告知在今年2月21日前提交通报。关于C类承诺,24个最不发达国家(75%)已经提供了执行承诺的指示性日期。递交通报的截止日期为2月22日。一些最不发达国家成员呼吁在通报截止日期方面保持灵活性,并强调,新冠疫情加剧了能力限制。在《贸易便利化协定》下,B类涵盖的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将在其决定的过渡期内实施贸易便利化条款,并在通报中列明。C类包括的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将在其决定的过渡期内实施贸易便利化条款,并在通报中列出,这些条款需要能力建设支持,以帮助履行承诺。A类包括成员同意在《贸易便利化协定》生效时实施的承诺。主席指出,《贸易便利化协定》的缔约方将很快对协定的运作和执行情况进行首次审查。主席表示,鉴于《贸易便利化协定》的重要性,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这次审议将是委员会监督工作的一个里程碑。成员们强调了审查在确定取得的进展和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困难方面所具有的重要性。美国告诉各成员,泰国和墨西哥现在是新加入的共同提案国,并呼吁加快执行《贸易便利化协定》以应对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