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8日,欧盟发布委员会(EU)2024/2612,修订壳聚糖(Chitosan)、二氯吡啶酸(Clopyralid)、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脂肪蒸馏残留物(Fat distillation residues)、氟啶虫酰胺(Flonicamid)、水解蛋白(Hydrolysed proteins)和薰衣草千里酸酯(Lavandulyl senecioate)在某些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本条例在发布后第二十天生效。

法规(EC)No 396/2005的附件II、III和IV进行相应修订。

来源:欧盟官方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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