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金华某企业生产的可充电式电蚊拍,被欧盟非食品类消费产品快速预警系统(RAPEX)通报。该企业生产的可充电式电蚊拍被通报产品共计6060只,金额14998.5美元。通报认为该产品有可能会接触到带电部件,存在电击危险;其外形有可能被儿童误认为是一个玩具;缺少一些安全标记和警告语。因此欧盟对该批产品作出禁止入境的强制措施。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浙江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问题出在该生产企业出具的检测报告上。该企业曾委托宁波某检测机构对该产品做过CE认证,检测合格并获得了CE证书。然而该检测报告中未能检出“防触电保护”和“产品外形不能被儿童当作玩具”这两个不合格项目;再者,由于该检测机构选择了错误的检测标准导致“产品标志”和“说明的特殊要求”这两项未能检出。此外,该检测机构并未获得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质许可,因此它所出具的CE证书无效。

 

浙江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生产企业:在对产品做第三方检测、认证时,要对检测机构做符合性审查;对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要对其有效性进行审核,核对其采用的检测依据是否正确,标准号是否有效等。

201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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