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宁海某企业出口荷兰的一批3万个、4万多美元的LED工作灯日前被国外官方抽样检测,发现黑色塑料包边、开关按钮和挂钩等部件萘含量和短链氯化石蜡(SCCP)超标,不符合ZEK01.4-08标准中关于多环芳烃(PAHs)和REACH法规附件ⅩⅦ中对SCCP含量的要求,存在致癌化学和持久性有机物污染风险,遭到退运返修的处理。

据了解,多环芳烃(PAHs)和SCCP均易存在于染料、橡胶、塑料、润滑油、脱膜剂等材料中,具有致癌性、致突变性及生殖系统毒害性,可通过入口或皮肤接触吸收或迁入至人体内,对人类健康存在危害,其中SCCP还会对环境造成持久性有机污染。

经调查,生产企业以OEM加工模式为主,未建立目标市场强制法规或标准的收集渠道,而国外客户和中间商也未在合同中明确质量条款,仅凭外观功能验收发货。贸易各方忽视欧盟对PAHs和SCCP的限制要求是导致此次退运的主要原因。

截至目前,欧盟对PAHs和SCCP均有法令标准等明文规定。欧盟最早在2005/69/EC指令中限制了轮胎及其填充油中的8种多环芳烃使用,2010年将其纳入REACH法规,2013年通过新提案,将涉及产品扩大至数十类长期或短期重复接触皮肤或口腔的产品,任一种PAH的限量降低了10倍。德国作为欧盟技术法规领先者,于2008年颁布ZEK01-08号文件,要求在GS认证中强制加入16种PAHs的测试,2011年又发布ZEK01.4-08,将PAHs测试加入到LFGB中,多环芳烃数量也从16中增加到18种,并根据接触材料异同及时间长短分三类进行了不同程度的限制,该规定也被作为欧盟其他成员国进行PAHs的权威检测手段。而SCCP于2009年被列入REACH法规高关注物质清单,2012年被认定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加入到欧盟POP法规No850/2004的禁用物质列表中,2013年1月11日起,所有物品将全面禁用SCCP。

PAHs和SCCP既有可能来源于不合格的塑胶等原材料,也可能来源于生产加工环节的污染。欧盟作为中国商品重要的出口市场之一,其对安全环保要求的不断升级需引起相关出口企业的重视。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一是建立欧盟市场法规标准收集渠道,密切关注PAHs和SCCP相关法令标准的进展,明确实施时间及涉及产品范围。二是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通过新品验证、合格供方评定、和工艺优化等手段加强产品设计、原料采购、工艺控制等PAHs和SCCP易产生关键环节管理。三是建立多方参与的合作应对关系,一方面通过产学研合作,开发环保替代材料和优化传统生产工艺,从源头上杜绝PAHs和SCCP的产生;另一方面寻求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帮助,确保产品符合PAHs和SCCP要求,规避通报退运带来的损失。(作者:周斌 田明超 201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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