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公告》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效利用国际优质再生铁素资源,推动产业绿色转型,促进构建国内国际资源双循环发展格局,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 《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公告》共三部分内容。

一是明确符合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的,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禁止进口。

二是明确再生钢铁原料海关商品编码。

三是明确《公告》生效时间。

再生钢铁原料主要定位是什么?

再生钢铁原料定位高品质再生原料产品,是优质可循环利用的铁素资源,是促进钢铁工业绿色发展的重要原料,与传统废钢铁存在本质区别。

一是再生钢铁原料是钢铁回收料经过分类及加工处理,可以作为铁素资源直接入炉使用的炉料产品。

二是加工过程强调将回收的钢铁制品按来源、物理规格、化学成分、用途等要求分类筛选处理,成为特定类别的再生钢铁原料产品。

三是对在产生、收集、包装和运输过程中混入的非金属夹杂物,根据品种类别,分等级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且详细规定了检测方法,对保障再生钢铁原料的品质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支撑。

《公告》将对钢铁行业产生哪些影响?

今年以来,进口铁矿石价格不合理上涨,影响到钢铁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告》的发布将充分挖掘并发挥国际再生钢铁原料对铁矿石部分替代作用,调节国际国内市场的有效供给,增加钢铁企业的有效选项,服务我国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
同时,对于促进钢铁行业长短流程结构性调整,提高钢铁产业基础能力,促进行业节能减排,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助力钢铁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各钢企在进口过程要注意哪些问题

企业应坚持行业自律,严把原料质量关,确保采购的货物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对于进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实施退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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