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公告》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效利用国际优质再生铁素资源,推动产业绿色转型,促进构建国内国际资源双循环发展格局,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 《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公告》共三部分内容。
一是明确符合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的,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禁止进口。 二是明确再生钢铁原料海关商品编码。 三是明确《公告》生效时间。
再生钢铁原料主要定位是什么?
一是再生钢铁原料是钢铁回收料经过分类及加工处理,可以作为铁素资源直接入炉使用的炉料产品。 二是加工过程强调将回收的钢铁制品按来源、物理规格、化学成分、用途等要求分类筛选处理,成为特定类别的再生钢铁原料产品。 三是对在产生、收集、包装和运输过程中混入的非金属夹杂物,根据品种类别,分等级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且详细规定了检测方法,对保障再生钢铁原料的品质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支撑。 《公告》将对钢铁行业产生哪些影响?
各钢企在进口过程要注意哪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