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从商务部获悉,“十三五”时期,中国新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以及与格鲁吉亚、马尔代夫、毛里求斯、柬埔寨等5个自贸协定;结束与智利、新加坡、新西兰等3个自贸协定升级谈判;与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
截至目前,中国已与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19个自贸协定。商务部还在积极推动中日韩、中国—海合会、中国—挪威等10个自贸谈判。
2019年,我国已实施自贸协定综合利用率为77%,其中中国—新西兰、中国—智利、中国—秘鲁、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利用率超过97%。
近日,全国商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商务部在材料中指出,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是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
开展与高标准自贸区的交流互鉴
“十三五”时期,中国在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同时,加快自贸区建设,截至目前,中国的自贸伙伴遍及亚洲、欧洲、拉丁美洲、大洋洲和非洲。
其中,今年11月刚刚签署的RCEP是当前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贸区,涵盖我国每年1.4万亿美元以上的进出口贸易额,约占我国外贸总额三分之一。
同时,商务部指出,正积极开展与高标准自贸区的交流互鉴。正如中国此前在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所述,中国将积极考虑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
自贸协定利用率高
商务部表示,随着我国企业对自贸协定认识不断提高,自贸协定利用情况持续向好。
自贸协定对挖掘双边经贸合作潜力、稳定和优化供应链产业链发挥了重要作用。东盟是2002年第一个与我国签订自贸协定的贸易伙伴,2020年已跃升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再比如2006年生效实施的中国-智利自贸协定,我国从智利进口葡萄酒的关税在10年内从14-20%逐步降低至零,进口量扩大了13倍,不仅满足了国内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也为国外的生产商提供了广阔的商业机遇。
商务部称,疫情期间,我国与自贸伙伴间的贸易投资体现了很强的韧性和抗风险能力。今年1-11月,我国与自贸伙伴间进出口额同比增长3.3%,高于同期我国进出口总额增速1.5个百分点,其中东盟进出口增长高出4.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