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美贸易作为全球两个重要经济体之间的经济互动,深刻影响着全球经济的稳定性、增长潜力以及国际贸易规则的演变。她认为,首先,在规模与影响力方面,中美两国在全球经济总量中占重要份额,其贸易往来对全球供应链、商品价格乃至国际金融市场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任何贸易政策的调整,无论是关税变动、出口管制还是市场准入条件的变化,都会产生全球范围内的影响。
其次,在产业与技术交流方面,中美贸易中涉及高科技产品、知识产权和技术服务的交流。尤其在数字经济领域,面向人工智能时代,合作可以促进技术创新与扩散,加速产业升级转型,但同时也带来了技术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复杂问题,要求双方在规则制定和执行上寻求更多共识。
再者,双方经济格局存在互补共赢的广阔空间。对于两国企业而言,对方市场都是实现业务扩张、分散经营风险的重要目的地。中国拥有完备的供应链和庞大的消费市场,对美国企业具有不可忽视的吸引力;同样,美国市场对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化非常重要。建立透明、法治、可预期的政策环境,是双方走向商贸多元合作的重要保障。
再则,在规则制定与全球治理方面,中美贸易关系的演变直接影响全球贸易规则制定,特别是在WTO改革、数字贸易规则、环境保护和劳工标准等领域。两国的合作都将对国际经济秩序产生重要影响,推动全球贸易体系的公平性与包容性发展。
最后,经贸往来往往是大国关系的“压舱石”,中美贸易关系的稳定不仅关乎两国利益,也是维护全球和平与稳定的关键因素之一。通过对话与合作,管理好分歧,能够为解决其他领域的问题提供正面动力。
刘晓春总结说,中美贸易的重要性体现在其对全球经济的拉动作用、对科技创新的促进、对国际规则制定的引领,以及对地缘政治格局的影响。面对未来,加强合作、完善沟通机制、寻找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是推动中美贸易关系健康发展的关键。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全球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催生了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数字服务为核心、数字订购与交付为主要特征的数字贸易,数字贸易是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和新引擎。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呈现大国主导、区域分割的新特征,逐步形成以美国、欧洲、亚太为代表的数字贸易规则“三大模板”。
数字贸易凭借线上订购、网络交付的优势,带动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加速整合优化,为中国经济恢复增长注入了新动能,中国数字贸易显现出极强的韧性和发展活力,进入高速增长期。近年来,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数字贸易国际合作,完善国际规则体系,提出发展数字贸易的中国方案。但总体而言,我国现行经贸规则与高标准经贸规则还有较大差距。
刘晓春指出,数字领域的中美贸易中,企业应当高度关注相关合规要求,了解并遵守双边及多边贸易规则,注重知识产权保护,高度重视跨境数据合规、个人信息保护,建立有效的合规监测和风险评估机制,及时跟进法律法规更新,评估政策变动对企业运营的影响,灵活调整策略以应对潜在风险。针对潜在的纠纷,预先规划争议解决机制,了解并选择合适的仲裁或诉讼地点,熟悉国际商事仲裁规则和中美两国的司法程序,以便高效解决可能出现的贸易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