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购及国际物流业高速发展,越来越多外贸企业加入到跨境电商行列中,以贸易出口为导向的跨境电商异军突起。截至2023年,中国拥有10亿网民,成为世界第一大网络零售市场;中国跨境电商用户规模1.68亿,最终消费支出全球第二。新型的业态以及商业模式为跨境贸易带来了新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交易风险,尤其是被诉侵权风险。

北京凯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莹向记者介绍说,对在速卖通、eBay、亚马逊等平台注册的跨境电商企业来说,被美国律所诉知识产权侵权可能性非常高,而不积极应诉的行为可能导致企业损失惨重。申请冻结的主体一般是美国企业与律所,主张中国电商企业侵犯其知识产权,侵权种类包括商标侵权、著作权侵权、产品包装装潢侵权、外观设计侵权等。有数据显示,2020年第一季度,美国北伊利诺伊州法院提起的相关案件180起,其中92起均和中国跨境电商相关,占比51%;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与中国跨境电商相关的案件占比均超过50%。

张莹表示,这类侵权案件发生流程通常是,美国律所律师团队在网店下单购买产品,可能其间以各种理由要求商家提供PayPal账户名。随后便会保留网页截图、链接、销售记录等作为证据,进行起诉。商家就会收到法院的邮件通知,下达临时禁令冻结PayPal。如果商家一味躲避,缺席后续开庭,法院会直接发出缺席判决令。判决生效后,商家被冻结的资金就会转移到原告的账户中。这种现象体现出我国企业普遍在遭遇海外被诉时非常被动,不懂得积极为自身争取利益,也导致美国多家律所广泛开展此类业务,再次扩大对跨境电商企业的挤压规模。”

张莹向记者介绍了一起其代理的商标侵权案。某中国企业因商标侵权被美国企业起诉,企业负责人开始认为该产品是新品,刚刚上架并未销售不算侵权,不予理会。收到通知邮件后才来咨询,发现该商标确实在原告注册的商标保护范围内。根据美国商标法规定,具备显著性的标志才能通过注册保护,意味着商标本身必须具备固有显著性,或者通过进入市场大量使用,使消费者认定为知名商标,从而满足显著性标准。该案中,中方企业的商标显然不具备明显的显著性,而且从商标关键词来看,在美国语言文化中具有一定的歧义。同时,如果商品拿掉该商标或者换成其他商标,并不影响销售。

“于是我们建议企业,马上停止相关侵权行为,并积极与美方企业沟通,争取以和解方式解决问题,避免影响店铺的正常运营,将企业损失降到最小。最终经过多次谈判,双方达成和解,损失比法院直接宣判预计少了三分之二。可见,跨境电商商家不能只将重心放在业务上,优秀的法律管理意识可以帮助企业节约更多成本,避免巨额赔偿,也为企业持续开展业务,赢得消费者信任提供了一定的支持。”张莹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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