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9日,加拿大通报了1项机动车相关措施,通报号为 G/TBT/N/CAN/679。该措施规定了校车应配备扩展的停车信号臂以及外部周边可见度系统,包括监视器。此外,该措施将设定适用于校车上自愿安装停车信号摄像头的最低要求。

具体信息如下:

通报成员

加拿大

通报号

G/TBT/N/CAN/679

涉及领域

机动车

拟批准日期

《加拿大公报》第二部分发布之日

拟生效日期

《加拿大公报》第二部分发布之日

评议截止日期

2022年9月15日

通报文件链接

通报单     全文文件

评议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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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措施如对我国相关产品出口造成技术壁垒,请参照上表中给出的“评议格式模板”,将评议意见电子版发送至邮 TBT@ sam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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