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91日,日本发布通报,修订《化学物质评估和生产管理法》。根据该法第17条和第22条,全氟十一烷磺酸钠PFHxS)、其异构体及盐被指定为需要授权生产或进口的第一类特定化学物质。根据该法第24条,当PFHxS、其异构体及盐在其中使用时,以下产品将被指定为禁止进口的产品:防水纺织品和防油纺织品;用于金属加工的蚀刻剂;半导体制造中使用的蚀刻剂;用于电镀的表面处理剂或此类制备添加剂;半导体制造中使用的抗反射剂;半导体电阻;防水、防油和织物保护剂;灭火器、灭火剂和灭火泡沫;防水防油布料;防水地板覆盖物和防油地板覆盖物。
该法规评议期截止至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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