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7日,蒙古国标准计量局发布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修订草案,修订内容如下:

1.天然矿泉水的分类与定义(不含气、含气和加气天然矿泉水);
2.产品的物理化学和感官特性要求;
3.原料水的运输和产品生产过程卫生要求、特征指标和产品安全卫生标准、检测项目和方法;
4.成品包装、保质期和标签标示要求等。
该标准拟适用于国产或进口并在蒙古国内市场流通销售的天然矿泉水产品。该公告意见反馈期于2021年5月11日截止。



主办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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