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日,越南通报了《汽车用气动轮胎技术法规》草案。该法规草案规定了汽车、挂车和半挂车用新型气动轮胎(以下简称“轮胎”)的技术要求,但以下类型除外:速度符号低于60公里/小时和高于300公里/小时的轮胎、体育比赛用轮胎、国防和国家安全用轮胎。

该法规草案适用于生产和进口轮胎的企业,生产、组装和进口汽车、挂车、半挂车的企业,以及从事轮胎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质量检验、测试和认证的组织及个人。
该法规草案评议期截止至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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