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0日,泰国发布《有害物质豁免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用于教育、测试、分析、研究和开发目的(不包括消费者满意度研究)的有害物质进口不受《有害物质法》B.E.2535(1992)的某些要求的约束。为了获得豁免,进口商必须在进口危险物质之前使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电子系统作为主要提交途径提交表格和相关文件。表格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署,作为有害物质进口商和拥有者的豁免证明。

该条例评议期截止至2024年9月8日,并将在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期间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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