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0日,泰国发布通报,修订《加热液体电器工业产品法规》。该法规适用于以下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额定容量不超过10L家用和类似用途加热液体的电器:电水壶、电热锅和其他沸水电器、电饭煲、电锅炉。

该法规评议期截止至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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