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9日,沙特阿拉伯发布通报,拟修订进口食品法规。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下列术语的定义已列入法规第2条:清真食品、清真屠宰发货证明、清真产品发货证明、清真证书;
2. 第4.5条第1.1款和第2.1款修改如下:
(1)第1.1款:拟出口到沙特阿拉伯的全部肉类及其部件的托运/装运应附有清真屠宰托运/装运证书,以证明这些动物是根据沙特GSO技术法规屠宰的,该证书必须由清真中心认可的清真认证机构签发。
(2)第2.1款:根据沙特GSO技术法规,生产需要清真证书产品的装运应附有清真中心认可的清真认证机构签发的清真产品装运证书,并符合KSA清真标准和法规。



主办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

运营单位:北京中标赛宇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