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8日,智利发布谷物种子进口植物检疫法规,规定了谷物种子的植物检疫要求,增加了对单孢小麦和大麦种子的植物检疫要求,并废除2004年第1.012号决议。

该措施规定了谷物种子进口的植物检疫要求,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 必须包含在官方植物检疫证书中的植物检疫要求、证书必须包含的附加声明(按物种)以及接受的处理类型;
2. 其他植物检疫要求,如装运必须无土壤和植物残留物,以及包装要求及其标签或标记;
3. 种子必须符合1977年第1.764号法令的要求,该法令规定了种子研究、生产和贸易的标准及其法规,以及任何物种或来源的种子进入该国时被视为烟草植物物种的控制法规;
4. 对于通过现代生物技术进行基因改造的材料,进口商必须申报其基因状态,并遵守农牧局(SAG)规定的进口和释放到环境中的要求;
5. 种子和样品必须遵守与商业托运相同的要求。例外情况下,可应相关方的明确要求,考虑进口这些材料的特殊条件;
6. SAG在入境点进行检查时,需确保实际情况符合进口货物植物检疫要求,以及检测到潜在检疫性有害生物时应采取的措施要求(无论有害生物是否列出);
7. 进口下列物种种子的植物检疫要求:单孢小麦以及大麦,应在该决议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生效;
8. 本决议所涵盖物种(第9号决议中未列出)种子进口的植物检疫要求,应在官方公报公布后三个月生效。

该法规将于2022年9月15日生效。



主办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

运营单位:北京中标赛宇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