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1日,沙特阿拉伯食药局发布SFDA.FD2483/2021号公告,拟制定食品中反式脂肪酸使用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1)指明了食用范围为适用于所有供人类食用的食品;

(2)禁止在食品中使用部分氢化油;

(3)如果食品中含有全氢化油,则食品中使用的油中反式脂肪含量不应超过产品总脂肪的2%;

(4)除另有规定外,食品中含有天然反式脂肪,反式脂肪含量不得超过食品总脂肪的5%;

(5)如果产品含有精炼油,食品中使用的油中反式脂肪含量不应超过产品总脂肪的2%;

(6)婴儿配方奶粉、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中反式脂肪的比例不应超过其总脂肪的3%;

(7)规定了反式脂肪酸的检测方法以及反式脂肪酸在标签中的标示要求。

该公告意见反馈期截至2021年12月21日。


本篇文章或报道转自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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