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4日,美国环保署 (EPA)发布Water Cooler能源之星3.0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至2021年5月12日

Water Cooler V3.0最终草稿版与2.0版相比,主要有如下更新:
1. 更新了适用范围。在主功能(加热制冷)之外,额外带有配料功能(比如气泡水,碱性水,调味水)的也在适用范围之内。
2. 增加了功能分类。 WaterCooler V2.0版把WaterCooler按主功能分为三个小类:仅制冷;制冷和室温;加热和制冷。而3.0版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一类:加热,室温和制冷。
3. 增加了High Capacity Water Cooler和Low CapacityWater Cooler的定义。High Capacity Water Cooler是指制冷能力大于0.5加仑/小时的WaterCooler, 如果产品额外有制热功能,那么加热能力必须大于41杯6盎司的水/小时。而LowCapacity Water Cooler是指制冷能力不超过0.5加仑每小时的Water Cooler,如果产品额外有制热功能,那么加热能力不能超过41杯6盎司的水/小时。
4.更新了Water Cooler的能效限值。带加热功能的储水型Water Cooler的限值,从之前的0.87更为为0.68(对于低性能的Water Cooler)和 0.80(对于高性能的Water Cooler),要求更严格了,细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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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增加了制冷和加热性能的测试要求。按照ANSI/ASHRAE 18-2008 (RA 2013)的方法测试,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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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Cooler能源之星V3.0预计生效日期为2022年3月1日。
Water Cooler能源之星V3.0文件点击此处,供大家参考查阅。


 本篇文章或报道转自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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