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3日,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发布2021-19264号公告,即进口禽蛋替代品和冷冻干燥蛋制品管理要求。根据《蛋制品检验条例》(2020年10月修订版)的规定,进口禽蛋替代品和冷冻干燥蛋制品将被视为蛋制品,该类产品管辖权将由美国食药局(FDA)转移至FSIS。FSIS将分步骤对上述产品实施管理: 

(1)有意向出口禽蛋替代品和冷冻干燥蛋制品的国家应在2021年10月30日前通知FSIS; 
(2)意向出口国应在2022年4月30日前向FSIS提交自我报告工具(Self-ReportingTool,SRT),证明该国的蛋制品检验体系已与美国蛋制品检验体系实现了安全卫生等效; 
(3)2023年10月30日之前,意向出口国应答复FSIS针对该国SRT提出的问题,并提供相应支持文件,FSIS应对该国蛋制品检验体系是否与美国蛋制品检验体系实现了安全卫生等效做出判定。

 

 本篇文章或报道转自  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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